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
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
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(通讯员 林梦洁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(fǎrùn)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流坑村(cūn)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开始与村领导对接活动细节(xìjié),并走访(zǒufǎng)古村书院了解当地文化。
随后两天,队员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法律知识(zhīshí)。他们发放宣传资料,讲解身体安全(ānquán)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(zǒufǎng)中,有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。“什么是(shì)犯法?” 一名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在(zài)村活动室举行(jǔxíng)的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(yuè)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(shíjiàn)队员首先向在场的孩子和家长介绍活动目的——通过互动体验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(wǒ)保护能力。紧接着,队员们现场演绎(yǎnyì)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” 与两名“同伙”堵住同学(tóngxué)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强行夺走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(shì)校园霸凌(bàlíng)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,结合剧中情节进行讲解。他明确指出:“推搡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(biérén)的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(yídìng)程度,就是抢劫行为,这都是法律禁止的,要(yào)承担后果(hòuguǒ)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(líkāi)现场、尽快告诉信任的老师或家长、记住(jìzhù)对方特征或保留(bǎoliú)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。孩子们听得非常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(gāocháo)环节(huánjié) —— 角色(juésè)扮演。孩子们(men)热情高涨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(zhǐdǎo)下,几位小(xiǎo)朋友分别穿上法官袍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们模拟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(liúchéng),对 “王昊” 的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,还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的知识,经过讨论,最终认定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“法润乡土(xiāngtǔ),四海同音”实践活动,让流坑村的孩子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流程,体验法律(fǎlǜ)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热情(rèqíng),也凸显了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(suǒzhǎng),通过(tōngguò)情景模拟和角色(juésè)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(tànsuǒ)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(gòngxiànlìliàng)。

(通讯员 林梦洁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(fǎrùn)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流坑村(cūn)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开始与村领导对接活动细节(xìjié),并走访(zǒufǎng)古村书院了解当地文化。

随后两天,队员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法律知识(zhīshí)。他们发放宣传资料,讲解身体安全(ānquán)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(zǒufǎng)中,有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。“什么是(shì)犯法?” 一名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在(zài)村活动室举行(jǔxíng)的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(yuè)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(shíjiàn)队员首先向在场的孩子和家长介绍活动目的——通过互动体验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(wǒ)保护能力。紧接着,队员们现场演绎(yǎnyì)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” 与两名“同伙”堵住同学(tóngxué)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强行夺走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(shì)校园霸凌(bàlíng)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,结合剧中情节进行讲解。他明确指出:“推搡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(biérén)的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(yídìng)程度,就是抢劫行为,这都是法律禁止的,要(yào)承担后果(hòuguǒ)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(líkāi)现场、尽快告诉信任的老师或家长、记住(jìzhù)对方特征或保留(bǎoliú)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。孩子们听得非常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(gāocháo)环节(huánjié) —— 角色(juésè)扮演。孩子们(men)热情高涨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(zhǐdǎo)下,几位小(xiǎo)朋友分别穿上法官袍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们模拟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(liúchéng),对 “王昊” 的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,还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的知识,经过讨论,最终认定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“法润乡土(xiāngtǔ),四海同音”实践活动,让流坑村的孩子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流程,体验法律(fǎlǜ)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热情(rèqíng),也凸显了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(suǒzhǎng),通过(tōngguò)情景模拟和角色(juésè)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(tànsuǒ)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(gòngxiànlìlià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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